前期物業管理就是業委會成立以前的物業管理。在前期物業管理時,業委會沒有成立,這樣就沒有選擇聘用物業公司的職權部門了,但是物業已經入住,這時不可以沒有物業的管理和服務,因此只能夠讓開發商先行聘請物業或開發商下面的物業公司來自主承擔管理服務工作。呼和浩特物業管理
前期物業管理的目的是為以后的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因此,物業管理企業應根據物業管理要求,對物業的規劃設計及建筑施工提出合理建議。
“物業”一詞由香港傳入沿海、內地,其含義為財產、資產、地產、房地產、產業等。該詞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現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概念,即:物業是指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
物業可大可小,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筑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根據使用功能的不同,物業可分為以下五類:居住物業、商業物業、工業物業、政府類物業和其他用途物業。呼和浩特物業管理公司,物業還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物業管理包括: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內容包括住宅小區居民和建筑物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環衛、交通、治安、環境等的管理。
2.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對象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管理和服務的對象首先是住宅小區的居民,管理住在居民區的居民的一些違法行為。
3.小區環境管理小區物業管理的自然環境管理是對自然環境進行監測,防止自然環境中不良因素的發生。呼和浩特物業管理,法律:《物業管理條例》本條例第二條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配套設施及相關場地進行修繕、維護和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活動。